重庆出台27项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涉及减税降费降成本、促进科技创新、金融惠企支持、持续扩大内需四个方面
3月26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巩固经济发展良好态势,重庆出台《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从减税降费降成本、促进科技创新、金融惠企支持、持续扩大内需四个方面提出27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
据悉,《措施》聚焦我市中心工作,围绕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固本强基、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消费增长点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支持科创型企业上市融资,优化创新主体要素保障,强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服务,加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支持力度,促进“首店”“首发”经济,引导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等。
同时,《措施》对标落实国家惠企支持政策。包括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延期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等。
《措施》还对我市2020年出台的部分阶段性惠企政策,适当延长执行期限或固化为制度性政策,并对企业关注的政策进行优化完善,突出惠企政策的针对性。这些政策包括降低转贷应急周转金费率;减免注册申请费用;中小微企业授信贷款;优化快捷通关,促进汽车家电更新换代消费,持续实施成渝双城协同消费、支持旅游业营销、激活夜间经济消费等。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知晓享受政策,我市还制定了《措施》政策细则,明确了对象范围、流程方式、咨询渠道等,将通过“渝快办”、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同时,市级相关部门将完善工作机制,尽可能简化流程环节,加快政策兑现,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切实发挥政策最大效应。(记者 申晓佳 谢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