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SZ)今日收报105.70元,涨幅4.65%,总市值229.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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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海力风电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大兆瓦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海上高端装备制造出口基地项目(一期)、海上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东营一期)、大兆瓦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大兆瓦海上风电塔筒制造项目(一期)。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2021年11月24日,海力风电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5434.8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价格为60.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05亿元。
海力风电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17.55亿元。海力风电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3.50亿元,拟分别用于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海力风电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宗贵、李威。海力风电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91亿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1.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