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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晚间,国联证券(601456.SH)发布了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送达的《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公告显示,原告为李立群等1628名投资者,被告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程少博等12名自然人、华英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诉讼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称,因龙力生物虚增银行存款及虚减对外借款及相关费用、未披露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擅自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等虚假陈述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3日对龙力生物及程少博等18名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对各主体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原告基于对信息披露的信赖,购买了龙力生物股票,导致投资损失。华英证券作为龙力生物股票上市的保荐人及证券承销商,未能履行监管职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对相关披露文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其未尽勤勉职责,导致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发现、披露相关事实。

原告请求判令龙力生物赔偿各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等;判令程少博等12名自然人、华英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诉讼费用由各被告负担。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关于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国联证券表示,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尚在统计过程中,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正常。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悉,此前,2021年6月,华英证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原告亢雅欣等共15名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要求龙力生物赔偿因其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者损失共计人民币276.21万元,除龙力生物外的程少博等17名自然人、华英证券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19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后续撤回对其中5名自然人被告的起诉,自然人被告数量变为12名。济南中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并进行权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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