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保荐人对境内拟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存托凭证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和信息披露质量,我会拟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faxingbu@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监会就《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公开征求意见附件1:《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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