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网昨日披露的“关于对张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张媛担任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辰”,002439.SZ)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期间,张媛的配偶高一波名下证券账户于2021年6月16日至7月2日买入公司股票,于7月13日卖出公司股票。
上述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张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张媛应当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亲属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