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公告了《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贾跃亭、杨丽杰等5名责任主体)》(下称“决定书”),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前一日晚间,已经退市到三板的“乐视网3”披露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乐视网被处以2.406亿元罚款,贾跃亭被罚款2.412亿元。

决定书显示,乐视网、贾跃亭存在5项违法事实。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乐视网长达10年的财务造假。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上述违法事实中,多年财务造假行为令人触目惊心。据统计,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累计虚增收入18.7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17.37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乐视网于2010年登陆创业板,据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公司早在2007年就开始财务造假,其中2007年虚增收入939.95万元,虚增利润870.2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9.27%);2008年虚增收入4615.52万元,虚增利润4308.2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36%);2009年虚增收入9375.76万元,虚增利润8883.1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6.22%)。换言之,如果这三年没有虚增利润,乐视网当时难以满足创业板上市条件。据查,乐视网IPO的保荐机构是平安证券。

此前贾跃亭宣称减持用于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承诺履行情况,也在决定书中披露。2015年6月1日至6月3日,贾跃亭减持获得资金22.4亿元,但未借给上市公司。2015年10月,贾跃亭收到26亿元后转给乐视网,但短期又被转出,仅6.3亿元留在上市公司。2015年6月15日至2016年11月15日,乐视网从贾跃亭获得借款累计113.44亿元。截至2017年5月10日,上述款项均流回至贾跃亭。这表明,贾跃亭减持所获资金几乎全部自用,而非按照承诺所言借予上市公司。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贾跃亭、时任财务总监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刘弘、时任监事吴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总经理贾跃民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此前披露的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证监局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亿元,对杨丽杰、吴孟等人也有金额不等的罚款。

决定书所提及的贾跃亭等人的违法事实,证明了乐视网自2010年上市到一次次震撼A股,最终只是一场闹剧。这场闹剧上演了10年:在上市的前5年,乐视网股价实现了最大超过35倍的上涨,又在后面的5年,几乎吐出了全部涨幅,最终惨淡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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