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612次

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管”为主题举办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在会上介绍,2020年总局有序开展消费品召回活动,全年共实施消费品召回612次,涉及产品800.5万件,比上年分别增长40.7%和22.8%。

“消费品涉及大家的衣食住行,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消费者吃得放心、买得安心、用得舒心。”于军介绍,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98种消费品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9238家企业的9549批次产品,发现964家企业的97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3%。据统计,有60种产品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在3年内有所下降,质量状况持续向好。

据了解,2020年全年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为556次,涉及产品681.3万件,占召回总数量的85.1%,高于历史平均水平。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赟松介绍,从产品类别看,去年召回涉及数量较多的是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从缺陷原因看,2020年因设计问题召回154次,涉及产品141.2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441次,涉及产品376.2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17次,涉及产品283.1万件。

于军表示,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对新兴行业和领域生产企业的引导和监督,推动中国产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持续加强缺陷产品调查与召回监管工作。针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传统领域,强化缺陷线索收集监测,提升分析识别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大重点产品缺陷调查和召回实施监管工作力度。二是针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召回监管方式。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针对和消费品有关的重点产业链、产业聚集区,开展风险评估与质量诊断,加强共性产品缺陷问题研究,推进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孔德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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